资料图:法国选手马蒂厄·贝莱的中国风头盔
马蒂厄·贝莱说,这是他特意为北京冬奥会设计的头盔。他特别解释,虽然今年是虎年,但龙是中国的象征,所以放了龙的图案。由此引来中国网友评价——“太懂了”。
从北京冬奥会到国际时装周,从日常消费到文化娱乐,十年来,伴随着国潮崛起、华流出海,懂得品味中国文化的人越来越多。
十年来,中国人也借由国潮,转变与自我对话的视角。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
好莱坞大片《2012》中有这样一个桥段,世界末日来临,中国制造的诺亚方舟成为拯救人类的最后希望。电影公映时,这一中国元素曾引发热议。
很长时间以来,“Made in China”是中国在世界上认知度最高的标签之一。但说起中国品牌,推崇的人却不多。即便在中国,很多人也默认“进口的”才是大牌,“洋品牌”才值得信赖。
这种情形在近年来得到改变。国潮悄然兴起,并迅速成为一种风尚,赢得90后、00后的青睐。2018年,中国运动品牌李宁携中国元素鞋服亮相纽约时装周,故宫推出文创口红,老干妈、大白兔等一批老字号集体创新,中国潮流强势出海。
故宫博物院文化创意馆认证微信公众号截图。有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21年,国潮相关搜索热度上涨528%。从2016年到2021年,中国品牌搜索热度占品牌总热度比例从45%提升至75%,为海外品牌的三倍。
如今,国潮正进入“3.0时代”,不再局限于特定品牌,而是成为一种消费和文化概念。在国货崛起之外,更意味着文化与科技的全面复兴。
从“一墩难求”到中国潮玩受热捧,再到手机、汽车、家电等创新产品受到国际市场认可,有评论指出,这是“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升级。
资料图:6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玉林东路上演了一场国潮汉服巡游活动。 中新社发 余轩 摄从“中国元素”到“中国文化”
“为什么LOGO大的衣服在浙江卖得不太好,还不如欧洲,我本来听说中国人很爱LOGO。”多年前,曾有国外服饰品牌高层如此发问。
十年来,中国消费市场快速发展,“世界工厂”亦成为“全球市场”。奢侈品品牌涌向中国,将中国元素融入产品设计,然而却常因运用不当被中国消费者吐槽。
加上中国元素就能体现中国文化吗?什么才能代表中国文化?这些问题同样萦绕在中国文化行业从业者的心头。
十年来,关于国潮文化的探索一步步展开——《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哪吒之魔童降世》《白蛇:缘起》等国产动漫用“国风”挖掘中国故事;《国家宝藏》《唐宫夜宴》《只此青绿》等节目用新手段激活传统文化魅力;《人世间》《甄嬛传》《琅琊榜》等国产影视以“华流”圈粉无数;《这!就是街舞》《我们的歌》《声入人心》等国产综艺以原创引领潮流……
《唐宫夜宴》节目截图穿汉服过端午中秋,看国潮风文艺作品,传统文化正成为中国年轻人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在助推传统文化复兴的同时,也赋予其更多新的时代内涵。在潮流之外,年轻人更期待看到的是中国文化独特的审美趣味和精神内涵,而非中国元素的简单堆砌。
有观察家指出,国潮就是一场传统文化的“再发现”与“再流行”。
资料图:2月4日晚,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在北京国家体育场举行。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从“追逐潮流”到“开创潮流”
每次奥运会开幕式后,都会迎来世界各地观众的点评,北京冬奥会也不例外。而在众多声音中,一种观点认为,没有功夫、杂技,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太不中国了”。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看似“不够中国”的开幕式,以更加自信的方式展现出中国的传统文化美与数字科技美,在历史沉淀外更贴近时代脉搏,赢得国际社会的一片好评。
事实上,不只北京冬奥会,国潮的兴起,正在逐渐打破种种关于中国的刻板印象。功夫、旗袍、茉莉花……渐渐被中国网文、中国游戏和音乐、中国美妆服饰等新的文化元素所替代。
资料图:游客在“打卡”拍照。周孙榆 摄与之同理的,还有中国故事的讲述。近些年来,好莱坞式的中国故事往往难以取得中国观众的认可。在价值观之外,陈词滥调的“套路”正使其失去吸引力。
谁来定义国潮?新一代中国年轻人,渴望用自己的视角,讲述中国人的故事,对中国审美再定义。
从仰视世界到更自信地平视世界,从追逐潮流到做潮流的开创者。国潮出海,背后是国人心态的变化,也是文化自信的提升。
何以中国?又当如何阐释中国?新一代年轻人如今已经接过这一命题。从这一角度而言,国潮出海,或许只是一个开端。(完)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