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完整的勒索攻击链条里,一般会有多种分工角色,这也是目前勒索攻击犯罪活动的显著特点。特别是RaaS(勒索即服务)模式这种新型犯罪活动形式的出现,将勒索攻击演进出“商业服务行为”,通过会员、订阅或定制,向其他“攻击者”售卖勒索攻击相关服务。
RaaS的出现,不仅降低了勒索攻击的准入门槛(甚至无需任何网络攻防技术与知识即可发起攻击),也增加了勒索攻击的防护难度,更带来了巨大的“内鬼”作案风险。
其中,勒索软件开发方主要负责勒索攻击中软件、工具、生成器等相关能力的开发,是整个攻击中的上游“制毒者”。勒索攻击行为发起方主要负责实施具体勒索攻击和串联攻击行动中的人员组织,其有可能是一个个体,也可能是一个由组织者和执行者组成的团伙。
对于勒索攻击中的渠道方来说,勒索攻击可能是攻击者定向发动的,也可能与其他的一些掌握“肉鸡”资源的犯罪组织合作。而勒索攻击中的代理方,主要负责拓展和助攻勒索赎金缴纳的成功率,与勒索发起方同样是合作分成收益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勒索攻击产业化、链条化后,勒索犯罪团伙时刻都在与安全工作者们隔空对抗,试图找到更多绕过安全机制的方法。这也是防护能力需要持续升级改善的根本原因。安全有效性从不会一劳永逸,而需要持续安全运营。
监制:张宁策划:李政葳 制作:姚坤森
黑龙江:11起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集中公开宣判******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5476.htm,id:1303245476
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黑龙江高院及6家中级、基层法院对11起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集中公开宣判,9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
此次公开宣判的11起案件,均为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既有发生在社区、乡村等群众身边,实施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又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还有发生在工程建设、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暴力滋扰、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当地公共秩序、营商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案件。
此次公开宣判,是黑龙江法院切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记者 郭晓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